2007年10月26日 星期五

師法國外 短程接駁 北高捷運出口 將設鐵馬租借站

搭捷運、轉乘自行車!環保署昨天提出新點子,規劃在台北縣市和高雄市捷運站出口設置腳踏車租借站,提供捷運乘客短程接駁。以後民眾搭捷運,一出捷運站就可免費或以超低價租到自行車,騎到人潮洶湧的地點、就地歸還。預估最快年底上路。

該政策為環保署長張國龍的想法,取法荷蘭、法國和德國、丹麥哥本哈根等,昨天邀集台北縣市、高雄市交通局、捷運局、環保局以及捷運公司共同商討,三縣市同意近期內提出可行規畫報告。

配合環保署推動以租用自行車做為捷運接駁工具,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羅孝賢表示,交通局六月份會訂出市區腳踏車道相關規範。他說,機車是腳踏車的頭號殺手,兩者必須分流,腳踏車以「人車共用人行道」為原則。若一切順利,明年或許可開始試辦。

國內現有公共腳踏車多為休憩型,台北市委託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,在大佳、觀山、美堤設置八處河濱公共腳踏車租借站,讓民眾運動或健身;台北縣在淡水河、二重疏洪道、大漢溪等設置超過一五○公里的河濱腳踏車路網,市區也有卅公里腳踏車道。

環保署認為,應將腳踏車進一步利用為短程接駁工具,初期由三縣市在人口密集區的捷運站,以試辦方式設置自行車租借站,腹地不需要很大,可比照法國電子租借,以悠游卡扣抵租車押金,或以信用卡在腳踏車電子鎖上刷卡租車。

經營可採完全免費,鼓勵民眾接駁使用,或前卅分鐘到一小時免費,之後每小時十元等的低租金,先求擴大市場。環保署指出,縣市政府並可在捷運站週邊人潮較多處,如學校、圖書館或商業密集區設置租借站,利於租借和歸還。

台北捷運公司指出,目前最大困難是租借站性質,即使是政府設置非營利,也要付給捷運公司租金。若是營利,依政府採購法須公開招標,且捷運站目前僅開放零售業,不包括租賃業。

台北市交通局認為,捷運台北市政府站所在的信義計畫區,以及國父紀念館站都有腳踏車道和車架,設置租借站可行性相當高。

台北縣交通局說明,縣政府正規劃研究腳踏車道路線網,只要規畫完成,在捷運站設置租借站不是難題。高雄市捷運公司強調,高雄捷運十月底上路,已朝休閒接駁努力,例如在捷運站設置租借站,提供民眾租借騎到西子灣或柴山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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