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

電池混用會爆炸 廠商:係真ㄟ

「請注意!充電、鹼性和碳鋅電池不能混用。」這封署名燦坤實業的電子郵件,除提醒員工告知消費者,還引述有男童因此引發爆炸差點失明。郵件遨遊網際多年,無奈至今不少民眾仍不知混用危險,甚至還懷疑有人散布流言,惟這一切真的是真的。

這幾年,網路上一直流傳著這封燦坤內部郵件,裡頭還引用男童意外做案例,業者除告知第一線員工這項知識,也提醒若有消費者詢問,務必向民眾轉達不可混用的訊息。惟不少至今仍接到郵件的民眾,依舊高度懷疑「混用會爆炸」的真實性。

廣發EMAIL通知 消費者當流言

但這一切真的是真的!燦坤確實曾發出這封內部郵件,員工教育訓練時,廠商也不斷提醒銷售員這項知識;除男童事件確有其事,市面上販售的電池外包裝盒,其實也都有這類警語

經查,九十一年初,北縣某男童在「玩具風扇」內填裝不同類型電池,結果不慎引爆炸傷左眼,事件除登上新聞版面,當時廠商也出面說明鹼性和碳鋅電池不能混用。

其實電池包裝也都有說明。試著問問自己,更換新電池前,你是否曾仔細看過包裝上的使用說明?答案當然有「是」,但多數民眾顯然都沒有。有廠商就指出,電池屬於低關心度商品,因操作簡單,加上消費者往往在意價格和便利性,使用說明因而總是被忽略。

北縣男童混裝 爆炸險致失明

有趣的是,某3C業行銷經理還天真以為「不能混用」早是眾所皆知的事,甚至還反問記者:「這不是common sense(常識)嗎?」,但試著查詢奇摩網站內的「知識」,卻還有很多網友在詢問電池為何不能混用。
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就說,這麼多年來,還是經常接到類似申訴,顯示不少民眾仍然不知此事,惟業者在包裝上因多有警語,申訴案通常不了了之。他認為,除應要求廠商標示清楚,消費者其實也該自我教育。

程仁宏指出,不同類型電池因電容量不同等原因,確實有可能引發爆炸,且金頂電池代理商美商金吉列台灣分公司員工也表示,不只鹼性、碳鋅電池不能混用,超過使用期限、不同品牌、不同電力(新舊)電池最好也別混用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