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

裝設太陽能 可賣電賺錢

景氣衰退,全球面臨「存款零利率」的壓力。台灣再生能源法最快明年上路,新訂民眾太陽能發電賣回給台電的規定,一度電規劃以八至十元的價格買回,裝設太陽能發電不失為民眾面臨「零利率」衝擊下,另一個穩定的投資選擇。

以一家四口日常生活每月約240度用電估算,約需裝設三千瓦太陽能發電,台灣再生能源法上路後,扣除裝設補貼,民眾花費成本約50萬元,大約十年可還本,第11年開始,民眾用電幾乎就不用花一毛錢。

如果民眾一次安裝五千瓦的太陽能電力,扣除日常生活所需,每月還有兩千瓦可賣回電廠,換算約160度的閒置電能可賣回電廠,以每度電回收價8元計算,每月有上千元獲利落袋,一年至少萬元盈餘,相當於當下在銀行存放100萬元定存的利息;就算全家出遊,只要太陽能發電維持運作,將發電全數賣回也不是問題,可提供的獲利空間更大。

國際市場上已有不少外資銀行看好太陽能發電潛在營利空間,陸續投入太陽能電廠建設,並發行相關基金,作為太陽能電廠所需資金來源。這些外資銀行不僅可靠投資電廠供民眾裝設獲利,更可透過發電賣回機制賺錢。經過精算後,不少地方的電廠光靠賣電,十年平均報酬率高達一成甚至兩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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