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土地稅法等相關法案修正案,將土地增值稅優惠由一生一次改為不限次數。不過新的優惠採家戶制,即只推有一個自用住宅的所有權人才適用,換句話說,若持有兩戶,或夫妻各持有一戶者,即統統不適用新制,回歸到適用現行一人一生優惠一次的規定。財政部表示,根據這項修正,未來國人只要符合自住條件,房子持有6年以上再賣,一律可以適用10%優惠稅率,對於民眾在房市波動幅度大時買賣房子,可以減輕的負擔最多。
持有房屋6年即可適用
這是財政部近幾年第三次對土地增值稅提出優惠做法,第一次是民國91年時,當時土地增值稅高達40%、50%、60%,為了活絡房地產交易,曾經推出土地增值稅減半優惠;後來減半優惠措施停止,但是財政部提出修法,將土增稅稅率減為20%、30%、40%。今天通過的優惠方案,則是對本來只能一生享用一次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%,增加為不限次數。
都會區優惠面積45坪
財政部表示,現行土增稅率計算方式是根據土地現值漲價倍數累進方式計算,亦即漲價倍數未達1倍部分,稅率是20%;漲價倍數在1-2倍之間部分,適用稅率為30%;漲價倍數2倍以上部分稅率是40%。
舉例來說,如果甲先生10年前買了一棟房子,公告現值是300萬元,今年賣掉時公告現值漲到700萬元,則價差是400萬元,其中漲價300萬元 (即未達一倍部分)適用稅率是20%,稅金60萬元,另外的100萬元 (一倍以上未達二倍者),則適用30%稅率,稅金30萬元,甲先生合計要繳90萬元土增稅。如果甲先生可以適用優惠稅率10%,則只要繳40萬元土增稅,現省50萬元。
非都市區 優惠105坪
財政部強調,土增稅不限次數優惠是指土地持分部分,而且優惠面積都市區域不能超過1.5公畝 (約45坪),非都市面積不能超過3.5公畝 (約105坪)。舉例來說,如果乙先生的房屋土地持分是50坪,則只有45坪的部分能適用10%,另外的5坪必須適用20%稅率。
財政部表示,一般市區公寓式房子土地持分都不高,除非像郊區大別墅,才有可能持分達到數十坪以上。例如某建物全部地基是50坪,蓋了10樓,則每一樓土地持分才5坪,如果每一樓有二戶,則每一戶土地持分最多才2.5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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