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

民法物權編修正》惡鄰居 有法辦

惡鄰居,有法可辦。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民法物權編修正案,未來若有惡鄰居冷氣機亂滴水,或排油煙機製造油煙、汙染空氣等情形,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都可請求法院介入,甚至強制執行。

修正條文也規定,未來拾獲遺失物,即使不具財產上價值,例如撿到身分證件或畢業證書等文件,也可請求「相當報酬」;對於具有財產價值的遺失物,則可請求該物價值十分之三以下報酬,例如撿到新台幣十萬元,可請求三萬元以下謝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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